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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10人公告

2025-06-12来源:北仑区人民政府

详见公告 共招10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26县教师队伍建设助推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吸引优秀生源报考紧缺师范专业,统筹解决当前我区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矛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5号)相关要求,经区政府报送,省教育厅同意,现将我区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求学科、培养学校、培养专业及招生计划

见附件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1.户籍要求:定向培养报考学生必须为北仑区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

2.招录批次:报考学生必须在浙江省参加高考,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具体要求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二)录取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北仑区教育局。

2.北仑区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北仑区教育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4.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省教育考试院按北仑区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北仑区教育、北仑区人社局备案。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北仑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毕业时需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进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北仑区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并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由考生自行负责。毕业分配后,至少为北仑区下属学校服务6年以上。录用人员如未能达到本专业的学习要求,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

4.其它未尽事项,由北仑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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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学科、培养学校、培养专业及招生计划

北仑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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