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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南充阆中市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人公告

2025-06-25来源:医护知音

详见公告 共招4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一、医院基本情况

阆中市人民医院基本情况(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阆中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2)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毕业的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2025年经住培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资格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他条件”栏表述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方式

考试招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填写报名登记表。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阆中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现场报名。报考者于2025年6月24日至7月2日(8:30-12:00,15:00-18:00)在阆中市人民医院七里院区行政楼3楼人事科报名,报名资料详见《各岗位报名资料清单》(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科现场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扫描二维码进入QQ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主要范围以基础医学、岗位专业知识等为主。成绩达到合格线7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主要范围以职业素养、岗位认知、职业规划、应变能力、语言表达问答等为主。

3.总成绩 =笔试x50%+面试x50%。

4.考试时间:通过QQ群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具体的笔试时间、面试时间、面试顺序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载明信息为准。

5.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

(四)体检

根据《阆中市人民医院招聘卫技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2)的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确定的体检人员,由医院安排其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医院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准考证号、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服务期按照《医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录用,按照医院相关政策提供薪酬福利待遇。

(二)补助政策

1.安家费补助。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50万-80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3万-8万元。本科规培生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2.租房补助。医院给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年4000元住房补贴,连续补贴3年。

八、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条件等咨询电话:0817-6233793、周老师18034790045、刘老师18086908885

监督电话:0817-6220338

九、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专栏公布或招聘工作群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在入职前须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

(四)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各岗位,一经录用,非医院需要不得调整。

(六)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详见“岗位职责二维码”(附件5)。

附件1-5 阆中市人民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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