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专业化、多元化的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义乌市国资办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兼职外部董事储备人选若干名,考虑工作便利等因素,金华市域范围内优先。义乌市国资办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人才库中择优聘任兼职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兼职外部董事是指由义乌市国资办聘任,由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且在所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职务的董事,主要由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从业人士及企业家、两新代表、业界资深人士等组成。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义乌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广阔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产业创新发展、经营管理、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法律等方面专长。
(四)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管理等方面的专长;或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为优秀民营企业家,其学历、年龄和职称条件可以视情放宽,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3.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4.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的;
7.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不适宜担任兼职外部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
(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战略部署,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
2.依法参加任职企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研究会议议案和相关材料,对所议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3.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了解掌握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围绕业务发展、管理变革以及加强和改进董事会运行等,向企业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对于所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国资办报告。
4.承担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任职企业规章制度,贯彻出资人意志,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
2.坚持原则,认真投入,审慎决策,担当尽责。积极参加市国资办和任职企业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
3.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按规定与任职企业签订保密协议;
4.每年向市国资办书面报告本人履行职责详细情况,日常工作时认为有必要向市国资办报告的,可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市国资办报告;
5.每年应至少提交1篇调研报告;
6.法律法规、任职企业章程及委派单位的其他要求。
(三)工作补贴与考核
兼职外部董事根据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确定其工作补贴。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工作补贴为10万元;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称职”的,工作补贴为8万元;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工作补贴为6万元;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得领取工作补贴。兼职1户企业且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对应等次0.7倍领取工作补贴。
兼职外部董事工作补贴以8万元为基准按月预发,年度按市国资办根据履职评价结果和岗位任职情况确定的金额清算,多退少补。
五、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义乌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入库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个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可电子版),以及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请将名称附在材料后)。单位推荐的,推荐单位需在《义乌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入库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需明确是否同意个人作为兼职外部董事人选。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遴选人选。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初审和面谈审定,综合人选的学历、职称、履职经历、业绩表现、奖惩等因素,研究确定初步入库人选。
(四)结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义乌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五)人员选聘。根据有关规定及义乌市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需求,义乌市国资办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适时从人才库中选择人员,经相关程序后聘任为兼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每个聘期不超过3年,聘期届满需要续聘的,重新履行聘任手续。兼职外部董事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6年,同时任职的企业一般不超过2家。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邮箱jhdydd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材料,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纸质复印件于2025年7月31日下班前送至市义乌市国资办国资国企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杜先生,15967960182。
下载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