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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边村中学(含西校区)
来自公告:2025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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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老河头镇老河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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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同口镇同口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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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安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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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雁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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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圈头乡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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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同口镇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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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安新镇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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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安州镇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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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芦庄乡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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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端村镇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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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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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同口镇同口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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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芦庄乡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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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龙化乡龙化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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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白洋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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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边村中学(含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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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安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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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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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雁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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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端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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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刘李庄镇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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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老河头镇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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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寨里乡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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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三台镇总校所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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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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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龙化乡龙化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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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寨里乡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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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白洋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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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教育局-安新县边村中学(含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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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实边远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提升计划和实际教师需求,2025年拟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其中:普通教师岗位90名,有三学年及以上教学经验岗位6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报考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9年7月24日至2007年7月23日之间出生),有连续三学年及以上任教经历的报考教学经验岗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24日至2007年7月23日之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学年计算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6.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与应聘岗位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历史、政治、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道法教师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8.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或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9.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且在聘任期限内的,须提供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在所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且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至2025年7月30日17:00,报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00。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5187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务费缴纳
报名审核合格人员网上缴纳考务费100元,于2025年8月 1日17:00前缴纳考务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2025年8月6日至8日(8:30—17:00)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阅读理解、时事政治知识等,笔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两科合并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生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2.笔试准考证;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5.有工作经验考生提供与任教学校签署的正式聘用合同、相应的社保参保证明(缴费单位与聘用合同单位一致),并由当地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者必须服从教育局安排,原则上三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
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和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新县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纳入安新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雄安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3.符合雄才卡申领条件的,申领后,按持卡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岗位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报名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技术支持电话:15176352300
政策咨询电话:0312—5306216(安新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2—5198313(安新县公共服务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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