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行能力,根据阜新市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行的通知》(阜消安委办〔2025〕37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5年7月22日至2007年7月21日之间)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技能要求:
1、具备基本的体能素质和适应高强度工作的能力;
2、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装备,掌握基本的灭火救援和急救知识;
3、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优先录用,需携带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本人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作地点
长营子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站人员配齐后归建消防大队参与执勤。
四、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的消防文员实行值班备勤制度,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休。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为3400元。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岗工作期间镇街消防工作站统一发放制式服装,单位每年统一组织体检,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休假10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地点: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王皓博
电话:18841867119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必备材料:
①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开具能够正常取得毕业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并加盖公章);
③《新邱区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表中基本信息机打,签字部分手写、按手印),详见附件1;
④无劣迹证明(属地派出所开具)及报名承诺书(详见附件2);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⑥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1寸蓝底)。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⑦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⑧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⑨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退伍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考核程序
1.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800米)跑、双腿深蹲起、仰卧起坐、10米*5折返跑,单科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不予招录,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平均分。(体测标准见附件3)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不予招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报名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需求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岗前培训。对拟聘用的消防文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对于在培训期间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将予以淘汰。
(六)签订合同。招聘人员培训合格后,统一分配到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包含培训阶段的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由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招聘人员的入职培训、管理教育、训练备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及本人履职情况由大队决定是否续签;
(三)如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用工形式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接续工作;
(四)大队负责对招聘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录用人员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大队负责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该在录用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由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在报名、考核、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三)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岗前培训期间无假期,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任用岗位。
(五)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等,取消录用资格。
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 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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