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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邯郸涉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120人公告

2025-08-13来源:涉县人民政府官网

详见公告 共招120人,17个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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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查询结果为您找到 17 个职位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落实邯郸市“村级班子大学生培养计划”,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年龄和学历结构,结合涉县实际,决定在部分村公开选聘党务(村务)工作者,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目标。

一、选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组织选聘。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确定120个村进行选聘,每村选聘1名大学生回本村任职大学生党务(村务)工作者(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

2.志愿在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吃苦精神;

3.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4.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当天;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报考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需具有所报考村户籍、籍贯或原籍为该村,其中已婚女性可报考本人或配偶户籍、原籍所在村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乡镇现场报名、县级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评议、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涉县组工公众号同步转发。

(二)乡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3日—8月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程序:报名地点在岗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符合选聘条件的、自愿回村任职的大学生填写《涉县2025年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拟任职村党组织同意盖章后,由报名人员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报名。

3.提交材料: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涉县2025年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表》(含电子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已婚女性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是党员的,需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是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证书;户籍、原籍或籍贯由所在村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

乡镇党委根据个人报名情况,对照选聘条件及要求对申请任职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查看是否存在资料不符、不全等问题。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三)县级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核组对选聘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将无法进入后续评议环节。对于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我们将按照进入资格评比人数和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即每个岗位将按面试分数排名选取前1—3名候选人进入后续流程,其余人员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若因60分以下人员淘汰导致岗位出现空缺,该岗位将不再另行补录,对应选聘村选聘计划自动取消。

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面试地点统一公布。

(五)选聘村组织评议

面试后,若面试通过人数等于计划选聘人数,面试通过考生直接进入考察公示环节;若面试通过人数多于计划选聘人数,则面试通过考生全部进入组织评议环节。本环节由任职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安排,需考生到任职村进行任前演讲。任职村包村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党员人数需达到应到会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和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人数需达到应到会村民代表半数以上)对考生任前演讲表现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当场宣布,票数第一名赋分100分、票数第二名赋分90分,票数第三名赋分80分。

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40%+评议成绩×60%。

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考察公示环节。

(六)考察公示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群众基础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在选聘任职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七)聘用

由乡镇(街道)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3个月。被聘用人员任职期间须全职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党组织,接受乡镇(街道)党委和村党组织双重管理。在村“两委”换届时,鼓励党务(村务)工作者通过规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月工资1800元,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若在聘期内选入村“两委”干部队伍中,任村“两委”干部期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2.合同解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聘期内没有当选村“两委”干部的,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不再续聘;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终止聘用关系;工作不称职或不合格,乡镇(街道)、村党组织认为不适合现任岗位的,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管理。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评优评先、创业扶持、选聘村“两委”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

2.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涉县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县咨询电话:0310-3893929

县监督电话:0310-3893527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1.各乡镇(街道)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分配名额及联系电话

附件 2.涉县2025年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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