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快速搜索

已有账号,登陆|注册

2026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48人公告(北京专场)

2025-10-10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详见公告 共招48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温州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优教强城”和“来温州·创未来”品牌,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决定赴北京举办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及国(境)外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北京专场)》(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2024年、2025年、2026年高校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份):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附件2)。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43所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本科毕业于以上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附件3)。

4.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类高校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附件4)。

5.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

6.2026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毕业生,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2026届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中学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7.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5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硕士研究生(附件5),学制1年及以上,且本科毕业于上述100所院校或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所有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要求。高中阶段曾获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联赛(复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曾获该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优秀教练员的,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岗位,专业不限。

5.所有岗位要求持有本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温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9)存在教育系统从业禁止情形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重要程序节点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wenzhou.gov.cn)等网站,以及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13日8:30至10月18日12: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报名表(附件7)、简历和视频(附件8)、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其他材料说明)等。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和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并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0月18日(星期六)8:30~12:30

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青年公寓6号楼三楼多功能厅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空白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师范生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开考比例(即岗位计划数与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之比)一般为1:3.其中学科竞赛教练岗位和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上述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具体开考岗位和取消的岗位数情况,将在温州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四)初试

初试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评估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初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星期六)14:00前,地点和现场确认相同。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考核。根据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确定考核对象,若拟确定的考核对象同分,则一并列为考核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的,初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入围的考核对象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五)考核

时间:2025年10月19日(星期日)

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

考核方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以考核现场或网上公布为准,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递补。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考核成绩同分影响拟聘用对象确定的,则对考核成绩同分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且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择岗

报考岗位属于一个用人单位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即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报考岗位属于多个用人单位的,由拟聘用对象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抽签结果决定择岗顺序。现场择岗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为放弃。因考生放弃择岗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签约次日24时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优秀考生调剂

在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尚有岗位空缺的(因岗位核减,或所有考核对象都低于合格分数线,或入围人员放弃等),对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经用人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经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体检及后续环节不合格、不通过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十)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以及教育行业准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规定情形的,考察不予通过。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按规定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未能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要求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聘用人员,未能按要求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温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人才奖励等待遇。

(二)为助推优质师资锻炼成长,浙江省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等四所集团学校新选聘教师入职后的前10年内,须按学校工作安排到紧密型合作学校(集团校)、分校或校区等交流任教3年及以上,并作为学校自主评聘高级岗位和市级第一、二层次专业荣誉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温州中学拟在本部南边地块建设新校区,报考温州中学岗位即视同服从温州中学集团校人事调配,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落实相应校区岗位和编制,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四)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系完全中学,学校可根据实际在高中部或初中部统筹安排教师,报考即视为自愿服从学校统筹管理,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续聘。

(五)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七)温州教育人才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

(八)考生对本公告规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九)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6301.

(十)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北京专场).xlsx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x

3.北京大学等4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4.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类高校名单.doc

5.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名单.doc

6.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7.温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报名表.docx

8.个人简历和视频制作格式要求.docx

温州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9日

下载加载更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