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安全管理员(兼水电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3.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电工操作证;
4.熟练掌握水、电维修基本技能,有水、电维修3年以上工作经验;
5.具有一定消防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现场报名(投递邮箱)、资格审核、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31日
咨询电话:0591-38161682;0591-3816168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50)
邮 箱:2749261764@qq.com
现场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溪口436号 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
2.报名材料
(1)报名须将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电工证、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及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取消录用资格,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递补:
(1)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
三、岗位职责
1.负责保障单位用水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协调保障辖区人防资产开发利用项目供水供电设备设施正常工作;
2.协助做好单位管辖范围人防资产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工资4000元(含个人部分保险),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以及单位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附件: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2025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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