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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人公告

2025-10-21来源:普安县人民政府

报名未开始 共招40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5-10-26 08:30至2025-10-27 18:30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无
  • 笔试时间 : 无

为有效解决普安县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保障全县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黔西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普安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二)招聘人数:40名,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配额见(附件1)。

(三)工作地点:全县范围内,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分配。

三、岗位职责

(一)服从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调度,参与全县范围内的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开展火情侦察、火场警戒、供水保障、人员搜救等任务,严格遵守灭火救援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

(二)参与洪涝、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及交通事故、建筑物坍塌等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开展被困人员转移、物资搬运、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参加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救援装备的使用方法,提升应急处置技能和协同作战能力。

(四)负责各乡镇政府专职队车辆和器材装备的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装备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五)配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协助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六)常态化开展辖区防火检查和灭火演练,联合辖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开展好防消联勤工作。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经入职体检各项身体、心理指标合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持有驾驶证(B2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急救证书(如红十字会急救证)等相关资质的;

2.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拘役、拘留的;

4.有吸毒史、酒驾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具体招录程序、考核办法由县级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州级消防救援机构有关政策另行制定。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以“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网址:https://puan.gov.cn/)。

六、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材料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按时报名和考试,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文笔大道消防救援站办公室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材料:

1.报考者提供打印版报名信息表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技能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岗位比例:同一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先对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将延期招录,直至招录满员为止。

七、考试方式

(一)基础能力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须开展基础能力测试,任一项目低于设定标准,则评定为不合格,并直接淘汰。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3.体能测试地点:普安县体育场及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4.体能测试内容: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5.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有效成绩为各单项分值的平均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2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评分并通报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5.面试地点: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方式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好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入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各乡镇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其他。考生在体检、考察、拟聘用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顺延递补,如果同一岗位无合格递补对象时,可从其他同条件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体检环节有关规定等额顺延递补。

十一、薪酬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为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二)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称评定,或纳入县消防救援大队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

十二、工作时间及经费保障

(一)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二)经费保障:由县级财政统一保障。

十三、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233469普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监督电话:0859-7232166普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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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安县2025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名额分配表

2:普安县2025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普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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