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银龄讲学计划”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退休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助力我县乡镇及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银龄讲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25——2026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的乡镇是泰来镇,受援学校为泰来镇第二小学。
二、招募人数
2025——2026学年,全县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1名。
三、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年龄一般在 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五、招募程序
1.报名阶段(2025年10月21日-10月23日)。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县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考核人选,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报市教育局审定同意。
3.公示阶段。拟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签约上岗。公示无异议者,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安排到岗任教。
5.签订协议。县教育局与拟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条件,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6.上岗任教。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发放,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 1:1比例分担。
2.政策保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地址:泰来县教育局人事股(207室),联系电话:0452—823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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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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