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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下半年四川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员额人员招聘51人公告

2025-10-21来源:医护知音公众号

报名中 共招51人,28个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5-10-20 00:00至2025-11-07 17:00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无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职位列表公告详情
职位查询结果为您找到 28 个职位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专业技术人才,热忱欢迎广大优秀人才踊跃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PART 01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下半年员额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PART 02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无学术不端行为,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取得规培证的35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30岁及以下(199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本科须为高中毕业学历起点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历也须为高中毕业学历起点就读的全日制本科。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医学博士投递简历不限专业,待遇等相关事宜一事一议。

三、招聘程序PART 03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通过自荐、网投等方式收集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内,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资料发送至人事科邮箱2224818300@qq.com。未扫描二维码报名并发送资料至邮箱或资料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发送的文件材料以压缩的方式并备注“姓名+拟投科室”。以上资料现场审核时均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点击查看》》二维码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 17:00。

4.往届应聘者在报名审核时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等资料;2026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应聘、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核公示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通过笔试、面试方式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考核后,由考核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后,签订意向三方协议,并在一个月内交回协议,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凭毕业证、就业协议和相应资格证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同时按医院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等执行,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医院与其签订劳动(试用)合同。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执行。

四、其他事项PART 04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本公告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38319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38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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