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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切实加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确保我县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川县粮食储备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龙川县粮食储备公司是县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地址在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景旺一纵路。公司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储备粮油的承储和粮食应急调控等政策性业务。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5个,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河源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定级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现行的规定执行。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综合素质、道德品行和团结协作意识。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11月18日至2007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任职资格要求,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发布之日,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原则,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公司岗位。如与本人有上述关系的人员在龙川县粮食储备公司工作,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其他党内、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本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上午9:00-12:00,15:00-17:30。
3.报名地点: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景旺一纵路)。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①《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1份),须本人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报名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1份;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1份;
⑤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
⑥三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1份;
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及相对应的社保清单原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1份;
⑧职称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有职称、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多个岗位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笔试面试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上材料均为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留意电话、短信通知(包括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环节,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内容:①公共基础知识;②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卷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
(3)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2.面试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最终成绩排名
最终成绩排名按总成绩高低确认,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原始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替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违约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及责任按劳动合同中签订的相关条款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任何有关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考试真题等,均与用人单位无关,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龙川县粮食储备公司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本次招聘由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883139。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监督,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62-688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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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doc
龙川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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