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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公司内部公开招聘纪委纪检干事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纪委纪检干事1名。
二、招聘范围
公司符合岗位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岗位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具体承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接收、登记、分办、移交承担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工作,撰写初核报告,提出处置建议。
2.根据授权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撰写审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安全文明办案要求。
3.审核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审查报告、审理报告及处分建议,对案件质量、程序合规性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纪检工作。
4.对审查调查终结案件进行交叉审理,审核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形成审理报告。
5.协助做好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执行情况检查、做好暖心回访教育。
6.参与对公司党委管理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参与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
7.配合集团纪委参与执纪审查工作。
(四)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审计、财务、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相关岗位3年及以上基层项目部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岗位2年及以上基层项目部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严守纪律规矩,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4.熟悉或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的廉政建设、纪检制度与流程;
5.具备较强的原则性、逻辑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基础性纪律审查、廉洁从业监督、信访核查及相关文书起草工作;
6.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和职业操守;
7.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可适当放宽报名资格条件。
四、工作地点及待遇
工作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薪酬待遇:一经录用,薪酬待遇参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确定人选、考察与体检、录用审批、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2025年12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按简历投递时间)。
2.报名方式
(1)报名邮箱:kylqhr@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开源路桥公司纪检干事岗)。
(2)应聘者报名时统一报送《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业绩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任现职证明文件等。以上材料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命名:本人姓名+应聘岗位,一并打包发至报名邮箱或当作简历附件。
(3)本次内部公开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件寄送。应聘者应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及手机号码,以便接收通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报名资格条件,由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考核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岗位报考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1.参加考核人数不少于3人。
2.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权重占40%,面试权重占60%。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4.此次内部公开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公司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五)确定人选
领导小组按应聘人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确定拟录用人选的优先顺序。
(六)考察与体检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健康状况、有无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报名材料中有无虚假材料等事宜。如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等拟录用人员不能录用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
由录用人员依据集团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录用审批
考察通过人选名单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送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确定最终的录用人选名单。
(八)公示
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后,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聘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若在资格审查、考察等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或录用资格。
(三)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及考核情况等因素,调增调减、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六)报名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551-67182860。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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