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查询系统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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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 + 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主要协助公安机关民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 44 人:男性辅警 39 人、女性辅警 5 人;
村辅警 4 人:限男性、限木里县籍,工作单位为:乔瓦派出所(乔瓦镇达吉林社区)、李子坪派出所(克穷乡古村)、瓦厂派出所(固增乡利念村)、水洛派出所(水洛镇两保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服从单位管理;
年龄:20-35 周岁(1990 年 12 月 17 日以后、2005 年 12 月 17 日以前出生);
身高:男性≥165cm、女性≥155cm;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 15%、不超过 30%(标准体重(千克)= 身高(厘米)-110,超重 / 低比例 =(实际体重 - 标准体重)÷ 标准体重 ×100%);
学历:高中及以上(不接受 2026 届未毕业考生);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录用情形
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
烈士 /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退役军人;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警察类 / 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 信息,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
涉嫌刑事犯罪 / 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行政处罚或吸毒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曾被辞退 / 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期间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开除的;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 2025 年 12 月 21 日,每日 8:30-11:30、14:30-17:30;
地点:木里县乔瓦镇木工市场(美域广场 3 栋 1 层 114 号乐百惠超市入口旁);
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 + 复印件各 1 份;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 2 寸白色彩色照片 2 张;同时领取《政审表》。
(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 / 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木里县众安劳务服务公司、木里县公安局共同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三)收费标准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文件,收取考试考务费 100 元 / 人。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开考比例 3:1;未达比例的,在形成竞争基础上,视情况削减 / 取消招聘名额。
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时长 90 分钟、满分 100 分;笔试时间 / 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满分 100 分,测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岗位必备能力;面试时间 / 地点通过报名时加入的微信群通知;
成绩计算: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警校生最终成绩加 5 分;
考生最终成绩 = 笔试成绩 ×60% + 面试成绩 ×40%;
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名单。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确定体检 / 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时间 / 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岗前培训人员名单,公示 3 天。
(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单项成绩<60 分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保障
(一)聘用
辅警实行派遣制管理,需参加木里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
培训、试用期考评合格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合同期 24 个月,试用期 2 个月。
(二)待遇保障
辅警工作满 2 年后纳入晋级管理,享受晋级待遇;
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住房公积金,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违反招聘纪律者,取消报考 / 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相关工作人员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七、相关事项提示
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考部门;
考生自行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招聘相关信息(岗位调整、成绩等)在木里县众安劳务服务公司、木里县公安局官网公示,或通过考生微信群通知,请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木里县众安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木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拉姆女士:13908299973
范女士:13917599973
木里县移动公司:0834-6600069
木里县公安局办公室:0834-6522206
监督电话:0834-65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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