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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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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旗公立医院使用控制数开展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0人,纳入控制数管理。详见附件《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由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身份再去参军入伍的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2008年1月13日(含)至1987年1月13日(不含)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1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80年1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6年1月13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6年1月13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底。
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1月13日(不含)之前。
(四)对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岗位所需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yjhl.gov.cn),点击相应飘窗进行报名。
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7日24:00。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1月18日9:00至11: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进入第二阶段。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00至2026年1月22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00至2026年1月23日24:00。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1月24日9:00至11: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回。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和相关佐证材料照片。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行资格复审。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部分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
2.笔试测试方向详见《岗位表》,满分为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族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族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请关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5.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6.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研究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涉及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涉及免笔试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累计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工作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要提供由原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得向考官表述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不得穿特殊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方向详见《岗位表》。
3.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对于涉及笔试且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和免笔试的岗位,均划定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涉及笔试环节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涉及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涉及笔试岗位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涉及免笔试岗位并列人员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实施,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2)体检时,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由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2.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挡在门外。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纳入控制数管理,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二)聘用到《岗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至试用期满,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辞职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一年。记录期内不能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按照管理权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备注栏注明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用人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五、其他事宜
(一)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医保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库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均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八)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84505
监督电话:0477-8962307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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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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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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