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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茶山镇镇属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详见《资产公司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测绘公司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2),具体岗位专业代码可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年龄计算时间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获得时间截至开始报名时间首日(即2026年1月8日)。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9:00至1月14日16:00止;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gkzp.bpo5156.com/)),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提交的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3)户口簿(户口卡)扫描件(PDF格式);
(4)学历相关资料扫描件(PDF格式)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5)其他资格、职称证书:如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职称证书,提交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6)工作经验证明PDF扫描件(如劳动合同注明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的,提供社保缴费明细证明和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未注明相关工作职责的,需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等佐证材料)。
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前根据要求完整上传上述各项报名材料。截至报名结束时,考生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不齐全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题和改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核
笔试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拟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体检和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5、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学历材料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企业聘用人员,并在网上报名系统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6、聘用及管理
(1)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企业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福利。
(2)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信息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茶山镇镇属企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内容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每位考生在岗位报名时,因信息填写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体检等阶段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
(三)若在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阶段招聘岗位人数出现缺额的,综合考生考试情况,按同岗位考生中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如考生因自身原因退出招录的或不符合招聘单位试用期规定的,招聘单位可按同岗位考生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递补时间有效期为从公示结束后的6个月内,超出有效期后则不再安排递补。
(四)整个招聘工作过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茶山镇镇属企业(东莞市茶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茶山茶园测绘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6642304)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641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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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茶山茶园测绘 东莞市茶山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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