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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黑龙江省面向中山大学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6-01-26来源:中山大学就业信息网

详见公告 共招0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战略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2026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依法依规、择优选调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二、选调岗位、数量和对象

1. 选调岗位:乡镇机关岗位(见附件1)。

2. 选调数量:共选调510名。

3. 选调对象:①省外高校(范围一)2026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见附件2);②省外高校及科研院所(范围二)黑龙江省生源的2026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见附件3);③黑龙江省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范围三)2026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见附件4)。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民办高等院校、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4.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含符合规定条件的黑龙江省“青马工程”结业学员);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2月1日。

5. 年满18周岁以上(2008年2月及以前出生),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年龄相应放宽2岁。

6.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曾受过各种处理处分人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9. 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考试、录用资格。因重要档案材料不齐全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或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四、选调程序

1. 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1月26日9时至2月1日17时。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和推荐。

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时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点击“考生报考入口”,进入省外考生报名端口,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26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推荐表》须由所在院(系)或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本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对高校(科研院所)未予推荐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生招录笔试与黑龙江省2026年公务员招录笔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不得兼报。

2. 资格审查。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3. 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2026年2月9日9时,“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各招录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招录岗位报名情况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一次报考岗位信息,不能修改其他信息),二轮选报截止时间为2月10日17时。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者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其他岗位。3月10日9时至3月13日17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4. 笔试。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考点以笔试准考证注明为准),考点设在哈尔滨市。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县乡级综合管理类)》,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以100分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再参加选调后续工作。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予受理复核成绩申请。

5.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考点设在哈尔滨市。考生须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考点以面试准考证注明为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各招录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出现招录岗位面试人选空缺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到规定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开展,以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或存在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等情形,选调单位有权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以100分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

6. 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排名列前。招录岗位实际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由各市(地)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7. 公示和办理录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市(地)委组织部报送的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各市(地)委组织部与正式选调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规定选调生在省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期间未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违约调出省外或自愿辞职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各市(地)委组织部负责协调落实选调生的行政编制和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原则上,新录用的选调生应分配到本人所报考县(市、区)所属有空编的乡镇,考生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镇(报考同一县<市、区>的考生一同排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参照前述有关规则确定排名。待正式选调人员按期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协调各市(地)委组织部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对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正式选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管理和使用

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国家政策规定确定级别工资。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的选调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后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资格。

新招录的选调生在乡镇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到村任职时间为2年。在乡镇工作3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处理。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六、组织领导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牵头成立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财政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地)委组织部。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生招录的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组织实施等工作。

七、有关事项

“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官方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考生及时关注。笔试和面试均不收取考试费用。

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在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到相关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对招录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选调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82833107;186440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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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龙江省2026年选调生招录计划

2. 黑龙江省2026年选调生招录省外高校(范围一)

3. 黑龙江省2026年选调生招录省外高校及科研院所(范围二)

4. 黑龙江省2026年选调生招录省内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范围三)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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