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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镇江领取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审计师(高级)资格证书通知

2026-01-27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详见公告 共招0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证书发放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4.如需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

5.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材料均不可作为领取凭证。

6.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7.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8.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填写邮寄信息,邮费自理。

9.咨询电话:0511-84432609

 二、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处理。

3.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不承担证书寄送过程中丢失的连带责任。

 三、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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