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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2.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积极主动,有责任心,熟悉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有政府机关、乡镇基层相关工作经验者和中共党员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者请填写《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政法委应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发送至港北区委政法委邮箱:gbzfw4258077@163.com(发送材料请注明“应聘者姓名”字样);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委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四、工资待遇
1.待遇标准按照港北区有关规定执行;
2.从工作当月起,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五险”;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港北区委政法委政工股。联系电话:0775-425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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