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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1名特别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驻立沙岛化工园区坐班专家特别聘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驻立沙岛化工园区坐班专家特别聘员工资总额为60万元人民币/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考年龄要求
报考要求年龄为65周岁以下(即1961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月14日。
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包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发送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邮箱,邮箱地址:dgyj_rsjyk@dg.gov.cn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签名扫描版)(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及验证报告;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5)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长期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社保参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原路径邮箱地址通知具体复审和考试时间、地点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考核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开展考核。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综合考核组,对入围考核者的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考试成绩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保留6个月,其间如该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补录。补录人选从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69-22229163;联系人:黄小姐、张小姐、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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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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