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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齐发〔2022〕7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齐齐哈尔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实施意见》(齐人领发〔2025〕3号)以及《龙沙区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实施办法》(齐龙党建人才领办发〔2026〕1号)有关内容,龙沙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引进数量
由龙沙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对接企业人才需求,为重点企业引进1名高校毕业生,为我区储备一批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了解企业、服务企业的专业人才。
二、引进方式
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资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由编制部门利用“人才周转池”中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急需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方式,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服务企业业绩考核合格的,在期满前1个月选择放弃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编制回到事业单位工作。
三、引进条件
选聘条件及专业要求以企业需求为主,急需紧缺专业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四、引进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3月9日访问“齐聚英才”公众号、齐齐哈尔人才网,关注《龙沙区2026年“丰羽计划”春季选聘需求岗位一览表》及相关附件,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龙沙区2026年“丰羽计划”春季选聘需求岗位一览表》(附件1)与企业工作人员联系。
(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3月9日至4月9日期间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将报名岗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lsqrczx@163.com)。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接收报名人员上传材料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择优比选。采取预面谈形式进行,结构化方式面谈,现场公布成绩。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谈。面谈人选以择优比选成绩作为依据,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公布成绩。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及用人企业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表现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构成回避关系的需提前说明。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区委组织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
五、管理服务
(一)引进人才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工作期限、工资待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权益分配等事宜,同时与区委组织部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工作期限、考核及期满落编等相关事宜。
(二)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至同等条件的企业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区委组织部可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
(三)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违反企业管理要求,企业有权解除合同。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四)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宏观管理,日常管理以企业为主。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凡有任一年度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事业编制资格。
(五)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如连续休病事假5个月及以上的,按照休假天数延长服务期。
(六)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满后,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继续在企业服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区委编办结合区里实际情况调剂落编,转入事业单位后人事关系由区人社局负责管理,工资待遇由区财政局予以保障。
六、薪资待遇
(一)服务期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服务期满后回到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区各级出台的企业人才相关政策。取得的技术项目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作为后续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
本公告由龙沙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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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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