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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26-03-16来源: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详见公告 共招4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1人,合同制书记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法官助理1人,合同制书记员3人。(岗位(一)1人,岗位(二)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一)岗位条件

合同制法官助理

1.年龄:35岁及以下(1990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普通高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法学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视为法学类专业);

4.具有一定的法律从业经历,需提供从业经历证明(如无法律从业经历,试用期时间延长三个月)。

合同制书记员(一)

1.年龄:35岁及以下(1990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归纳能力和书写记录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数据录入和编辑。

合同制书记员(二)

1.年龄:35岁及以下(1990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归纳能力和书写记录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数据录入和编辑。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同等情况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注:高校应届毕业生指 2025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16:00。

2.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社保证明(仅需书记员岗位提供)等材料的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为“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51255410@qq.com。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

3.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岗位技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岗位技能测试

合同制法官助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写作等方面。

合同制书记员:速录技能(计算机操作)测试。

2.面试: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特长等。

按照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岗位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 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涪城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社会关系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3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岗位一经录用,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按照《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815706

监督电话:0816-2792785

点击查看》》附件:

1.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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