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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街道办事处现公开招聘1名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自愿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能胜任夜间工作及做好突发情况下的保障工作;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高中或以上学历。
(四)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和粤语流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有纹身人员;
6.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有意报考者到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前座4楼东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交《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居住证、学历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照以及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原始件和扫描件,原始件待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后退回。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人:闫梅霞,电话:020-87318681。
(二)资格审核
1.东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和确认,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采用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50分,笔试50分,总分100分。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安排。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招聘不合格。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结束后,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对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合格者相关情况经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监督电话:020-87318681。
三、获聘人员待遇
(一)获聘人员按相关规定与东山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二)按照《东山街辅助人员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的规定执行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是一项重要的人事工作,要以对人才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公告由东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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