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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北十堰房县公安局、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人公告

2026-04-23来源:平安房县公众号

详见公告 共招11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据房县公安局工作需要,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2、男性,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文身,无色盲、色弱,无其他不适宜岗位的疾病,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质量指数(BMI)正常范围内;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义警、县内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7、岗位分配:

县巡特警大队从事巡逻执勤辅助任务;

大木、上龛派出所从事派出所警务辅助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涉黄赌毒违法记录的;

2.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差、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新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房陵东大道47号房县公安局政工室五楼(517)办公室;

3、报名咨询联系人:

钱燕(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872824655

吴筠(房县公安局政工室)18986906611

4、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退役军人另携退伍证、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

5、笔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

1、笔试考试内容为闭卷,内容为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基本写作等。

2、面试内容为个人形象、语言交流能力。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考察标准参照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根据岗位性质每月2000-2700元不等,缴纳五险一金;

2、考核工资根据岗位性质每月500-1500元不等;

3、层级工资根据层级化管理评定与晋升每月50-1000元不等;

4、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与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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