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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6〕6号)和《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乡镇劳动保障站建设,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年初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经宾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自愿报名、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对象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21名,“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3名,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宾县户籍或县内常住人口,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详见附件1);已毕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做失业登记满一年)、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员(残疾人就业群体能保证能完成分配的基本工作任务)等重点就业困难群体为主;持有《就业创业证》以及就业困难认定,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困难认定的,本人可持户口、身份证等材料,到常住地所在社区办理。
2.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须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身体条件及执行能力,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注册企业、参与企业经营(含担任股东、监事等职务)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已注销企业、个体经营但注销时间未满3个月的。
2.已实现稳定就业或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3.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
5.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nabx.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仅限本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1日 (9:00-11:00;13:30-16:00,报名时间不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丁香就业(人才)驿站,迎宾路185号(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3和6-7页复印件1份;
(6)就业困难认定表复印件1份(附件3);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1寸照片1张;
(9)报名承诺书(附件4)。
咨询电话:0451-57919191(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提交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反馈,如需补充完善材料等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要求为准。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相关消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补充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和实操方式。
(五)体检
按总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要求
1.岗位调配:由宾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按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优先选岗。
2.试用期与协议: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年度就业援助协议,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3.考核:实行日常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二)待遇标准
月岗位补贴191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纪律要求:报考人员须遵守招聘程序和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2.监督举报:0451-51771508(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举报,查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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