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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乡镇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 名乡镇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5 名
(二)招录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工作;
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体能良好;标准体重(kg)= 身高(cm)—105;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即 1990 年 5 月至 2008 年 4 月期间出生);
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条件的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直系血亲、配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吸毒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非法邪教组织分子,从事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至 2026 年 5 月 9 日,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00,伊滨区科技大厦 2601 室。
所需材料:
凡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考生本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若有遗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并留学校联系方式)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需提供一寸免冠照片 1 张、现场填写纸质《报名登记表》1 份;
(3)携户籍所在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持有驾驶证、退伍证的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体测、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有关事项均将在 “伊滨人社” 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查看。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 1000 米、10 米 ×4 往返跑、俯卧撑三项,达标标准见附件。
体能测试中有两项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不再参加面试及后续环节(各项体能成绩 60 分为及格线)。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录取名额,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加分条件
退役军人,加 2 分。需提供退役军人等相关证件。
取得驾驶证 B2 证照及以上者,加 2 分,需提供驾驶证原件。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 = 面试成绩 + 加分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留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薪酬待遇
待遇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餐补。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配备统一服装。
咨询电话:0379-63945982(区人社局)
0379-60218981、15225403918(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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