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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局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修订)》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150 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协助民警从事日常办公、执勤、交通管理、监所管理、巡逻防控等工作(职位表见附件 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能接受封闭式管理;
(五)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 报考人员是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含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奖章、荣誉称号)、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 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有精神病史的;
12.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 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与县公安局建立劳动关系,购买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新招聘辅警经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中入职为高中 / 中专学历的,入职后三年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者不予续聘。
(二) 执勤服装由劳动用工单位统一发放;
(三) 入职后,县局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 报名
1.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10 日 08:00 始至 6 月 16 日 17:00 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即可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2)。
注意:考生在小程序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小程序反馈信息。
2.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相片;
(2) 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相片;
(3) 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相片;
(4) 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相片;
(5) 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需补充材料中上传);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考生,在政审阶段前需携带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退伍证等相关纸质版材料和原件到县局政工室,在职辅警需一并上交同意报考证明;
(二) 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 08:00 始至 6 月 16 日 17:30 对报名人员的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步审核合格者,通知进行考试。
(三) 考试
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我局将通过公众号、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回复,否则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自负。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45%+ 体能测试 ×10%+ 面试成绩 ×45%。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权重约 15%)、辅警管理制度(权重约 15%)、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含打字测试,权重约 70%),试题全部随机在题库中抽取,所有题库及答案均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附件 3:题库)。笔试满分 100 分,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低于 60 分淘汰)。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 15 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 10 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笔试成绩加 10 分。
2. 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 1:3 的比例进入体测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体测环节。男子体能测试项目为 1000 米跑、纵跳摸高两项;女子体能测试项目为 800 米跑、纵跳摸高两项。考生务必根据本人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参试人员本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放弃。1000 米跑、800 米跑得 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男子纵跳摸高标准为≥265 厘米、女子纵跳摸高标准为≥230 厘米,纵跳摸高测试次数不超过 3 次,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4)
3. 心理测评
考生通过体能测试环节后,进入心理测评环节。参照《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97 号),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参考,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心理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
成绩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 1:3 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分按 100 分计算,面试分合格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最终按笔试、体测、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笔试合格者未被录取的,将录进辅警考生备选库,成绩在本单位下一次组织招录考试前有效,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四) 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应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标准,从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的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涉黄、涉毒、涉赌等方面进行政审。其中,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予聘用。
(五) 公示聘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方面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 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 如本次招聘进入体测、面试、体检等环节中有岗位存在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对报考其它岗位未进入拟聘用环节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征求意愿后进行岗位调剂。
(五)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东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辅警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752-8398360。
附件
惠东县公安局
2026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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