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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24〕16号)精神,经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平阳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共卫生保洁员,共10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平阳镇辖区内海岸线沿线及重点区域的海洋垃圾、海滩垃圾清理工作,协助做好日常环境卫生保洁与整治。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广西户籍或在平阳镇常住的就业困难人员,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之一:
1.残疾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5.长期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
6.失地人员;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户外体力劳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用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2日。
(二)报名地点:平阳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银海区平阳镇平阳大道1号)。
(三)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
1.《银海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6、7页复印件(一式三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6.上岗前承诺书(一份);
7.在岗期间承诺书(一份);
8.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由平阳镇人民政府会同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拟用公示:面试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基层服务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及聘用手续,签订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
五、薪酬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标准以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考勤,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补贴发放的依据。
(三)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1.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达到退休年龄的;
3.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4.另找他人顶替岗位工作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6.其他依法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四)本公告由平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孙宗德,18278981988
特此公告。
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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