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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博士人才6人公告

2026-06-15来源: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详见公告 共招6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cr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四川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成都、内江两个校区,建有教学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多功能礼堂、运动场等校舍。学校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甘肃、陕西、青海、广西、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浙江、江苏、西藏、安徽、山西等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413人。学校环境宜人,文化氛围浓郁,办学70余年来,为铁道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和对口就业率长期分别保持在95%和90%以上。

学校秉承“下学上达、与时偕行”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爱国奉献”传统,坚持“德育为先、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办专、办精、办出特色”的发展战略,专注轨道交通行业办学,聚焦卓越专业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国内一流、轨道交通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被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铁道供电技术专业被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为四川省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s://www.scr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7年1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引进待遇

根据学校相关办法确定,一人一议。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为常态化招聘,报名开始时间为6月16日,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名额招满为止。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招聘网站(https://hr.scrc.edu.cn/app/recruit-portal/index)。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六、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1.面试考核资格审查手续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我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获得考核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CSSCI、CSCD、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证件照片)。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2.面试考核形式与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专业试讲、现场答辩和心理测试等。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与应用、知识创新能力、教学基本素养、科研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举止仪表等。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实行现场打分,考核成绩为100分,试讲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分数分别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的应聘者不予聘用。计分方式采取体育计分法,即考核总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核总成绩计算具体为: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现场答辩成绩×50%。

3.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的时间及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者缺考或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考核总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通过考核的报考者等额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及体检安排以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单独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环节不进行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我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我校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6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二、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68939872(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8939939(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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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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