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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营盘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营盘镇人民政府拟公开招聘4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招聘岗位:派出所2人,主要从事派出所相关工作;民政办2人,主要从事民政部门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云南省户籍,经临翔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用工期限及福利待遇
营盘镇人民政府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本单位组织的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者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凤庆县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9月15日
(二)报名地点:营盘镇党群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四)所需材料:就业创业证、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拟录用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放弃协议,并出现岗位空缺,凤庆县营盘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具体补录事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83-481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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