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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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活动策划与执行(专技岗位),1名
创作指导(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活动策划与执行岗位
1.工作职责
(1)负责群众文化阵地活动策划、组织、运营、管理等工作;
(2)负责群众文化活动的方案、宣传、总结、简报、案例等相关文案的撰写工作;
(3)协同部门团队参与完成各类群众文化大型活动的策划、活动现场协调、指导和统筹;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身体健康;
(2)能独立开展活动策划和组织,具有较高的活动策划水平和全流程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品牌项目研发的能力;
(3)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述能力和文案功底,独立完成各类文案撰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学习能力,抗压能力强;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群众文化工作节奏,在节假日面向群众组织开展活动;
(5)5年以上文化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二)创作指导岗位
1.工作职责
(1)承担曲艺曲本原创、修改打磨、舞台呈现等工作,围绕主题宣传、惠民演出、文艺赛事打造群众曲艺作品,负责群星奖、文艺展演等赛事作品策划与报送;
(2)面向各区文化馆、基层文艺团队、民间曲艺爱好者、校园文艺社团开展创作、表演、编导专业培训,培育本土曲艺骨干人才队伍;
(3)配合单位其他业务板块协同工作,完成上级及馆内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过往教育经历中有曲艺表演专业、中国传统艺术表演专业者优先,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曲艺门类综合编导演能力,能做好群众文化曲艺艺术的展示及示范;具备曲艺艺术发展前瞻性及欣赏、鉴别能力,能引领群众文化曲艺门类的发展方向;
(3)10年以上舞台曲艺表导演艺术从业经验,具有艺术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国家级群文奖项获得者优先;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等。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7:00止。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东方文化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本人照片
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近期本人电子报名照。
2.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2)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4.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三)注意事项
1.为提高报名成功率,建议应聘人员先行检查报名系统中个人简历完整性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已全部上传成功,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个人简历或增减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调整完成后重新报名。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招聘单位无提醒义务。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所列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
(五)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东方文化人才”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七)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021-54244103(请于工作日咨询)
监督电话:021-23115565
监督联系邮箱:wgjzpjd@163.com(不接受应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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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6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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