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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和促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19号)、《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向全区收集了3个机关事业单位9个见习岗位共18人,现将就业见习有关事项予以公布,欢迎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招募岗位和人数
详见《仲恺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未就业或创业;
3.非在校学生;
4.遵纪守法;
5.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申请见习意向的人员将申请表(附件2)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发送到见习单位指定邮箱,并主动联系见习单位。
(二)录用
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并将拟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报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时附上《仲恺高新区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附件3)、《仲恺高新区就业见习协议》(附件4)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见习人员到见习单位报到。
五、见习时间及费用补助标准
(一)见习时间。见习期为3个月至1年。见习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其工作生活条件由用人单位提供。见习结束前一个月用人单位要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仲恺高新区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5),报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作为见习证明。
(二)补助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向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
(三)见习协议。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或购买工伤保险。见习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六、注意事项
1.最终录用结果由见习单位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2.应聘者对个人投递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伪造等不实信息,将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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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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