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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引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6人公告

2026-07-31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详见公告 共招6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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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增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开展引进6名教育管理急需人才工作,拟引进人员将安排至广州五中教育集团、广州市南武教育集团、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教育集团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成立于2015年4月。2024年10月,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首批“广东省优质教育集团”,2025年入选“广州市教育集团化办学十大创新案例”。目前,广州五中教育集团以广州市第五中学为核心校,共有10所成员学校,包括:广州市第五中学、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广州市第二十六中学、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附属学校、广州市五中东晓学校、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广州市聚德中学。近年,集团各成员校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携手同行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路,在“深度融合型”管理模式探索、深化教学改革、集团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交出了亮眼的答卷。

广州市南武教育集团成立于2015年3月,是海珠区首个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全学段的教育集团。2024年10月,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首批“广东省优质教育集团”,2025年入选“广州市教育集团化办学十大创新案例”。集团以百年名校广州市南武中学为核心领办学校,现有成员校9所(含13个校区),包括:广州市南武中学(一校三区)、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江南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南武第二实验学校、广州市海珠区南武文润学校、广州市海珠区南武小学、广州市海珠区南武实验小学、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综合高中)。集团形成了核心校辐射引领、各层次各类型教育形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广州市第九十七中教育集团成立于2022年7月,以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为集团核心校,现有成员校9所,包括: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广州市九十七中晓园学校、广州市九十七中蓝天学校、广州市新滘中学、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小学、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路小学 、广州市海珠区北山小学、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东马路小学、广州市海珠区晓港西马路小学。集团成立了海珠区首个以教育集团为依托、贯通小初高学段的少年科学院,标志着区域科学教育迈入“数智赋能、贯通培养、协同共育”的新阶段。集团各学段学校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打造全学段教育新生态,为海珠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岗位为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共6个岗位,引进人数6人,详见《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引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人才引进后,将分别安排至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核心校(广州市第五中学)、广州市南武教育集团核心校(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教育集团核心校(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承担一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与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具备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体检环节合格的报考人员;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6年8月23日。

(四)骨干人才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2.曾担任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学校级干部2年及以上或中层干部5年及以上;

3.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突出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名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副省级城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3)两次及以上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五)青年拔尖人才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2.曾担任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中层干部2年及以上;

3.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突出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符合以下之一条件:

(1)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教研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3)市级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名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两次及以上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星期三)9:00至2026年8月23日(星期日)17:00。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显示时间为准,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zshzjyzp@163.com进行报名,包括以下材料:

(1)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引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评价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等。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将与原件进行对照检查。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1.在考核评价前,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对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考核。

2.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等将通过邮箱进行反馈。

3.凡有关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形式

考核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

2.考核评价结果

考核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如同一岗位出现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考核评价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引进对象。考核评价时间、地点、方式等将通过邮箱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实施。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通知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

(六)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报考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资讯要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3.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能在6个月内根据招聘单位管理要求办好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人才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的考核评价成绩合格者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2.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港澳居民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执行。

3.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公告所公布的招聘岗位等级开展聘用。

4.拟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协议,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将对人才实行跟踪考核。

5.聘用期间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要求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场招聘工作全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918537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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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引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岗位表

2.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引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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