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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中共广元市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对象
(一)招募数量
本次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服务人员共12名(其中:重点领域社工服务岗3名、社工站点社工服务岗5名,综治中心社工服务岗4名),招募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苍溪县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募对象
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95年8月1日-2008年8月1日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5.自愿到基层服务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募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正在或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计划、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参加招募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下载《苍溪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同时在《报名信息表》后附上: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图片(jpg格式)。
(2)毕业证书图片、学位证书图片(jpg格式)、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完成后,将《报名信息表》及所附相关信息图片整合为一个电子文档(doc格式)发送至中共苍溪县委社会工作部电子邮箱(cxxwshgzb@163.com)。
(3)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2日。资格初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情况,将由中共苍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在初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本人。报名成功的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实体卡)、毕业证、学位证、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4)缴费。考生无需缴纳报考费用。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招募。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如需增加笔试环节,将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
如增加笔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3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此次招募考试时间、地点、面试通知书的领取由中共苍溪县委社会工作部电话通知,请考生全程保持报名所留电话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cx.gov.cn/)公布考核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相应岗位招募名额,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后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复检及递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检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只能进行一次,且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募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复检只进行一次。
五、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考单位组织政治审查。政审人选须同时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选岗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募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招募人员,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cx.gov.cn/)进行拟招募人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拟招募人员进行选岗。选岗由中共苍溪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按照有关规定,选岗人员与所选单位有回避关系的,不能选择其岗位。(回避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服原则上为1年,不超过2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不予签订服务协议;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签订服务协议,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七、待遇保障
每人每年4.5万元(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八、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九、特别提示
1.请参加招募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招募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募人员自负。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按照现行政策,所招募人员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社会工作部,0839—6296125。
监督电话:苍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5223115。
本次考试未尽事宜由中共苍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做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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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溪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条件一览表
2.苍溪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报名表
中共苍溪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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