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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山西临汾市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30人公告

2026-08-08来源:汾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详见公告 共招30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县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6〕26号),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公开招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30名,安置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坚持“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现将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本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并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1. 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2.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①毕业一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

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③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

④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报考条件

1. 政治立场端正,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 身心健康,可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 限制报考条件: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人员、曾享受过公益岗政策人员、社保/工商系统显示当前已就业人员,不能报名。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公告发布渠道

本公告主渠道为汾西县人民政府官网,同步在“汾西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后续所有招录通知仅通过公众号发布,不再单独电话告知。

(二)前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报名必备)

考生需提前到户籍地乡镇/社区完成认定,流程时限:

村(社区)初审、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乡镇复核(7个工作日)后上报县人社部门;

未完成认定、缺少公示材料者,不予受理报名。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用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见附件)3份,申请人员类别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照片(远景和近景打印在1张A4纸上);

(2)《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正反面);

(4)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一个月内的最新表);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提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

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农村(含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脱贫户证明(加盖公章);

④具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7)《2026年度汾西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见附件)3份。

咨询电话:0357-670123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四)资格复审与考核

报名结束后统一线上复核,通过省数字人社平台核验就业困难身份、就业状态;

报名人数招录比超3:1,采取笔试+面试;不足3:1,由招录工作组确定仅笔试或仅面试,择优录取。

(五)体检

确定入围人员后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空缺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实名举报线索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公示无异议由县人社局统一派遣,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服从派遣、3日内未报到者作废,缺额递补。

三、岗位待遇及管理

(一)薪资社保待遇

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统一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四项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贴,个人缴费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二)日常管理规定

用工单位负责日常考勤、月度考核,每月5日前向县就业中心报送在岗情况;

人员离职需提前30日书面告知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个月内函告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务必提前办理就业困难认定,预留公示、复核时间,避免错过报名。

2. 关注“汾西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保持手机畅通,未及时接收通知后果自负;

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2:2026年度汾西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

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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