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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招聘勤务警务辅助50人公告

2026-08-08来源:中京之家

详见公告 共招50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8月1日00:00至8月12日24:00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另行通知

为适应首都公安交管工作发展,强化首都公安交管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以下简称“交管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室外岗位勤务警务辅助人员,欢迎有志投身首都公安交管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青年朋友们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0人,均为室外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公安交管部门直接管理使用、为公安交管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日常工作以正常班制为主,负责协助民警开展交通秩序疏导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交通违法查控劝导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毕业证书);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5.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人员(D本、E本)优先聘用;

6.具备招聘单位规定拟任职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日00:00至2026年8月12日24:00。

2.报名方式:关注“中京之家”微信公众号,报名人员添加微信并备注(应聘人员)进行在线报名,通过后在线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期间,交管总队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请务必保证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笔试

1.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科目为《公安交通管理基础知识》一科,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内容;本次考试无指定机构及参考用书。

3.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和黑色签字笔。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未达到1: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遇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的情况,依次递补。考生应按照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各项测试和政治考察

组织面试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相关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心理测试费用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对各项测试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室外岗位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转正后年薪为7.8万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递补与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我总队将根据各单位空额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递补和补充聘用工作。

1.递补。对因报考者自行放弃聘用、聘用后解除聘用等原因产生空额的岗位,在下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本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与政治考察等,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2.补充聘用。补充聘用主要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不再组织笔试。补充聘用人员范围为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笔试成绩合格但因名额限制未被聘用的报考者。

四、需说明事项

在招聘全程中,交管总队将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报考者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政治处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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