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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我局拟采用比选方式选聘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审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专业人员要求
工作地点:灌云县
人员要求:1名中级审计师或中级会计师。
工作时间:2026年8月至9月(预计4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本次审计由我局成立审计组,并指派人员担任组长和主审,中介机构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审计组成员参加审计工作。
二、审计服务费测算标准
中级审计师或中级会计师按每人每天不超过600元计费。如果实际工作量达不到总价,则按单价据实结算。
以上费用包含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及其他税费等,实行定额包干,由灌云县审计局与选聘人员所在中介机构统一结算。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比选工作由中介机构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如有意愿参加者,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审计项目需求,在规定时限内自愿进行报名。当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及报名人员达不到相关要求,参照相关规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
(二)中介机构需如实填报选聘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项目报名表、机构承诺书,并提供报名机构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原件)、个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三年从业情况(曾参与审计机关类似项目审计优先)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服务报价单(X元/人·天)等,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8月15日17:00前反馈至灌云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人:朱震宇;电话:0518-88996958)。
(三)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与投标表中拟派出审计人员保持一致,外部机构不得随意更换。外部机构违反约定随意更换人员的,将扣减有关审计服务费用30%;
(四)外部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试用期1周。经试用,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外部机构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仍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将扣减有关审计服务费用30%,且我局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四、评定规则
1.我局将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外部机构中,按照低价选取外部人员参与实施该项目(如果多个最低报价相同,则在最低报价外部机构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我局将对参加审计的外部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同等情况下选定外部机构的参考依据。
附件1-选聘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机构承诺书.doc
灌云县审计局
2026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选聘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2-机构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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