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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北师范大学选聘博士辅导员20名公告

2026-08-14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见公告 共招20人,1个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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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查询结果为您找到 1 个职位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博士辅导员20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20多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学校设有23个学院(系),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群)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学校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及其他所需要的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师范大学拟选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辅导员20名。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选聘博士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人事处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附件2),报学校人事处,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我校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四、选聘范围

2026年7月31日已经取得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hebtu.edu.cn)及学校人事处主页(http://rsc.heb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聘系统(https://rczp.hebtu.edu.cn/)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我校的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9:00—8月24日17:00;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5日17:00。

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电子材料(上传附件),包括: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本硕博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信;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及以上职位等)经历证明信。

所有电子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附件”位置。

应聘者个人报名信息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面试

学校组织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根据要求参加面试,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面试评委组对其岗位认知、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进行综合考查。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同时,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学校审议。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资格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程序存在不符合招聘程序或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师范大学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0789111(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王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311-80789855(河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13832193302(只接收短信)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111;

传真:0311-80788888;电子邮箱:dwjsgzb@hebtu.edu.cn

附件查看:

1.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选聘博士辅导员岗位条件表.xlsx

2.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doc

河北师范大学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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