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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江苏泰州学院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6-09-12来源:泰州学院

详见公告 共招0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泰州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 93 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泰州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即 1981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即 197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 “专业要求” 按《江苏省 2026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9 月 15 日 9:00—12 月 29 日 16:00; 2. 资格初审:9 月 15 日 9:00—12 月 30 日 16:00; 3. 陈述申辩:9 月 15 日 —12 月 31 日期间 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 月 15 日 9:00—12 月 31 日 18: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4 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 7 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 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 6 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 60 分(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报考岗位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100%。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 3 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 3 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 30 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1696

七、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076969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举报电话:025-83271717。

九、技术支持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泰州学院

 2026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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