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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6-09-14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详见公告 共招0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法办发〔2025〕4号)要求,省政府外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2026年8月31日),执业律师人数达50人以上,具有5年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具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住所地为沈阳市;

  3.执业信誉良好,内部管理有序,党建工作规范,能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保密教育;

  4.依法依规执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能够组建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提供服务,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并根据省政府外办实际工作需要提供律师驻场服务;

  6.能够保障履行顾问职责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

  (二)指派律师应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具有党政机关法律服务和涉外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涉外民商事规则与外事工作相关规定,具备处理涉外合同、涉外纠纷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

  5.熟悉应诉、复议案件的办理流程,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6.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工作职责

  1.为省政府外办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2.参与省政府外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起草、调研、论证和审查;

  3.代理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听证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省政府外办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4.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洽谈、论证、法律咨询,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以省政府外办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等法律文书;

  5.为涉外交流合作、国际友城交往等涉外法律业务提供法律论证与合规意见;

  6.协助处置涉外法律纠纷、涉外案(事)件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境外法律法规、领事保护相关法律咨询和涉外法律实务解决方案;

  7.参与省政府外办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8.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重大疑难问题,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9.处理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万元/年(费用包含诉讼、复议及仲裁代理等全部法律服务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四、申报要求

  (一)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简洁明了、重点突出,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拟选聘律师基本情况表》(附件1、2,一式3份);

  2.律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规模、党建工作情况、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同时应列明过往服务业绩,特别是涉外法律服务相关情况;

  3.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法律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的理解,总体工作目标、思路、律师情况等内容,同时应列明每年能提供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宣传或法律培训的具体方案;

  4.报价单;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指派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人签章完整;

  8.其他能证明律师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委派人员持上述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现场报名地址为:沈阳市北陵大街45-4号,省政府外办402房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17时。省政府外办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审、考察后,在门户网站公布拟选聘律师事务所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日,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4-86892202

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

附件:1.《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2.《拟选聘律师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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