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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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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配详情
工作单位:重庆市水利局-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来自公告:2026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9人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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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重庆市水利局-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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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重庆市水利局-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来自公告:2026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9人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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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重庆市水利局-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来自公告:2026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9人公告(第二批)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Chongqing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Engineering College)始建于1964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高建设计划”单位、全国水利示范院校和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双高”院校,牵头建设全国首批、重庆唯一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西部职教基地产教联合体),拥有国家级“双高”专业群1个、市级“双高”专业群2个,建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省部级以上平台,获评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示范学校、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荣誉,是西南地区水利电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核心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重庆副中心城市、渝西国际开放枢纽的核心承载地永川区。成渝城际高铁15分钟到重庆沙坪坝区、1小时到成都,九永高速30分钟可达主城。
学校总占地面积达945亩,现有教职工881人,其中“双师型”教师500余人、博士46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全国水利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高水平团队,市级各类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7个。国家行业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20余人,省部级各行业领域入库专家、裁判近500人。教师获全国水利职教名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市级以上荣誉100余项。学校跻身全国教师教学能力竞争力50强。
学校构建以水利电力为特色、工程技术为主体、多门类协同发展的专业体系,涵盖水利、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等10个专业大类,其中6个专业大类进入全国前20%(3个进入前10%)。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报考专任教师岗位,且特别优秀或学校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其中,除本公告明确有其他时限要求外,2026年应届毕业博士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学校将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1.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9:00至2026年10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
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进行报名。
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考生须按照附件4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其中附件3以word格式上传,路径为“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并按附件4要求打包相应材料发送至cqsdzyGZ@163.com。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统一开展资格复审和考核的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未按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前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因报考人员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等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六、考核
考核包括心理测试、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关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cqsdzy.edu.cn/rsc/zpjz.htm。
(一)心理测试
各岗位在资格复审后、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教学科研创新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时间10~25分钟。
综合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规定组织。
因报考人员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竞争比进一步减小的,面试正常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当前招聘名额的,招聘名额不再进一步减少。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查实应聘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另行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拟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因报考人员在面试后、体检和考察中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在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学术成果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环节有关安排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告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人事处网站https://www.cqsdzy.edu.cn/rsc/
人事处咨询电话(工作日):023-49821533。
(三)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应聘人员报名表
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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