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罗基社区、大冲头村、枝子园村后备干部各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村(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善于处理和调解村(社区)各类矛盾纠纷,能吃苦耐劳,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经常居住地在双加镇或周边街镇,能服从村(社区)工作安排。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6年10月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优先引进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人员和具有社工资格证的人员。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的有关证书)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村(社区)后备干部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中午12:00。报名咨询电话:(0830)8589389,1822899871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78738744@qq.com,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信息表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1)、信息汇总表(附件2)。
(四)注意事项
由审查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招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过程,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的电话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范围: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基础政治理论、管理知识以及村(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入场。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名额的3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考名额3倍的,视情况在已参加笔试且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中缩减名额或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由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以及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双加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考察
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对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双加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拟聘人员与双加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参照相关岗位待遇执行工资标准。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八、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镇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出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858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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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信息汇总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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