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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双河市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

2024-11-08来源:双河市人民法院

详见公告 共招1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日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或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双河市户籍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薪资待遇每月4300元(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有意者请投简历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具体面试事宜电话通知。

邮箱:839706601@qq.com

咨询电话:0909-6665019

工作地址:双河市迎宾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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