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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鹤岗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11人公告

2024-11-15来源: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详见公告 共招11人,7个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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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职位列表公告详情
职位查询结果为您找到 7 个职位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鹤岗市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职位及名额

鹤岗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聘用制行政文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鹤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2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情形的。

4

有关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按照报名岗位分别设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和萝北县人民检察院。报名人员请关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在招聘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添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存放于U盘,与纸质版一并于规定时间内带到报名地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1)职位代码为01、02、03、04的岗位报名地点:鹤岗市人民检察院;(2)职位代码为05的岗位报名地点:绥滨县人民检察院;(3)职位代码为06、07的岗位报名地点:萝北县人民检察院。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记录和报名表2份(必须带有照片),限户籍所在地的岗位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所在地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暂时无法出具的,本人须签承诺书,若通过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可于面试前提供给报考单位;若无法提供,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剩余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5.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4倍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5

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础法律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招聘单位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岗位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资格复审。根据拟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根据现场报名信息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按照岗位条件严格审查,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参加速录技能测试。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速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速录技能测试由市院统一命题,全市统一设置考点,由市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速录技能测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长为5分钟。市(区)院岗位正确率要求达到每分钟70字,绥滨县院、萝北县院岗位正确率要求达到每分钟60字。速录技能测试题目播放2次,有1次正确率达到标准要求的,即视为通过测试,2次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直至达到1:3比例或无可递补人员为止。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万能五笔、搜狗五笔、搜狗拼音、QQ拼音等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可自备USB接口标准键盘。

5.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通知。

6

考察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岗位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7

选择岗位

报考市(区)捆绑岗位的考生,须进行现场选岗,选岗原则为同一捆绑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优先选择岗位。

8

体检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组织,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岗位空缺2职以上的,按递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9

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小鹤在岗”微信小程序公示5天。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岗位空缺2职以上的,按递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0

递补

执行聘用制人员递补制度,由市院建立聘用书记员、行政文员递补人员库,因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况而产生的名额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对参加笔试、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考试成绩保留至下一次招聘考试前有效(最长不超过2年),2年内聘用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空出名额的,随空随补,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补录环节将充分征求递补人员本人意见,若放弃递补须写明放弃声明,由剩余人员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11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人选正式聘用后,合同期内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200元以上,试用期为该标准的90%。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可晋升等级。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障待遇,保障待遇相关费用按规定比例在经费保障额度内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婚假、产假、陪护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享受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职业待遇。

12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68-3389842.

鹤岗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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