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克东县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满足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需求,进一步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促进重点人群稳定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经克东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岗位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人,岗位为林草局业务人员。工作地点为克东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3、经过社区、街道、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4、具备公益性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5、符合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的;(2)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3)涉嫌违法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7)有交通运营执照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8日,仅工作时间接收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克东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份。
2、所在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
3、填写完善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
报名人员需关注克东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招聘办法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二)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三)岗前培训,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四)组织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每月1750元标准执行(含应缴纳各种保险的个人部分),同时为其缴纳三险(养老、基本医疗、失业)。
联系电话:0452-4323565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克东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13日
下载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