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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福州福清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公告

2024-11-18来源:福清人事人才网

详见公告 共招2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为补齐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岗位空缺,帮扶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劳〔2021〕1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向社会招收符合条件的未就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劳动关系协调员2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福清市户籍;

2.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薪酬待遇

1.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3300元/月。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四、工作职责

劳动关系协调员在劳动关系服务窗口负责劳动合同、薪酬管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培训指导、合规指引、矛盾调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指导等相关工作,落实各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任务,并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拟定在福清人事人才网、镇街劳动保障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1月21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1日(正常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14日—11月21日(正常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前往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层就业人才大厅)报名,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85228795。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招聘办法

1.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和排名。

2.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采用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从我市有考官证的相关人员中随机抽取人员组成,并于面试前抽调命题人员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人员名单。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在考核过程中,若有考核不合格者或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市人事人才网公告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根据考试成绩以及镇街推荐意见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执行保密、回避等规定,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兼顾困难”,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并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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