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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3人公告

2024-11-19来源:阳明区人民政府

详见公告 共招13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 报名时间 : 待发布
  • 缴费时间 : 待发布
  • 准考证打印 : 待发布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按照《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 号)、《黑龙江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0号)相关要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经阳明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开发、统筹调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以批定补、按需补充、兜底安置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13人,具体岗位为劳动保障协理员。

三、招聘对象

报名人员须为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具有牡丹江市市区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8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学信网”可查到学历信息);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七)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3.通过参与企业经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阳明区政府西楼四楼403阳明区就业服务中心(光华街68号)。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页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版二寸照片(JPG格式,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牡丹江市阳明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需打印1份并粘贴照片,“申请人承诺”部分由报名者本人在报名时当面填写、签字、捺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12月13日上午(8:30—11:30),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阳明区政府西楼四楼403阳明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现场打分、核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面试评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超出招聘数量但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考核计算机打字速度)。

五、录用

(一)考核

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公示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阳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报到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到阳明区人社局403室报到。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待遇与管理

1.公益性岗位待遇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其中,岗位补贴每月1941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调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2.公益性岗位聘用后,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继续使用,不合格人员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工作任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由阳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453-6335997

附件:《牡丹江市阳明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阳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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