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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伊春丰林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6人公告

2024-11-19来源:丰林人社

详见公告 共招16人,若干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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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笔试时间 : 待发布

为了兜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失业人员,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我县用工实际需求,现面向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丰林县公益性岗位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发管理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岗”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工作地点及单位

(一)招聘人数:16名。

(二)招聘岗位:保洁、更夫、后勤、便民服务等岗位。

(三)工作地点及单位:

红星镇:保洁4名、后勤1名、便民服务4名(红星物业、红星环卫、红星供热、农业农村局、红星镇人民政府、就业服务中心)。

五营镇:保洁1名(丰林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新青镇:保洁1名、巡护1名、更夫4名(县人大、县政法委、县纪委、县交通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青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丰林县户籍及县域内常住居民;

4.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符合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结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需服从工作安排;

8.具备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三张、自备一个档案袋,到所在社区填写《求职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各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登记汇总上报至县就业服务中心,由县就业困难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察考核,考核侧重以岗位匹配度为主,考核合格后进行岗位分配。

有以下情况人员,可优先聘用:

1.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2.刑满释放人员;

3.未婚、离异、丧偶的单身下岗失业人员;

4.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

5.残疾失业人员(需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劳动能力);

(四)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丰林县人社局备案。

五、相关待遇

(一)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工资补贴标准为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

(二)社会保险补贴

聘用后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和聘用人员承担。

(三)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3.公益性岗位工作已满三年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5.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7.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8.严重违反或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9.因打架、斗殴、偷盗、酒驾、赌博、嫖娼、卖淫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10.移居境外的;

1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名人员,分配时结合三镇用工需求就近进行安置;未被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根据报名人员就业困难情况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2.本招聘公告由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咨询电话:0458-3819295

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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