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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甘肃庆阳镇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85人公告

2025-01-16来源:镇原发布微信公众号

详见公告 共招85人,26个职位 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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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查询结果为您找到 26 个职位免责声明: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中公教育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中公教育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庆市人社发〔20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5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岗位情况

在26个单位新开发岗位85个。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申报条件

镇原县常住人口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自愿提出就业援助,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及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公益性岗位援助范围:

1.已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3.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以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4.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等人员及失信被执行人员;

5.未通过大就业系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备案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人员。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时到所在社区,通过甘肃大就业信息系统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主动接受社区提供的法律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介见习岗位、推介职业培训项目、求职技巧指导、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推荐创业培训、推荐孵化服务、创业开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2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于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7日(8:30-12:00,14:30-18:00)提交以下资料至人社局就业股(林水大厦607):

1.《镇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3、6、7、14页);

3.个人就业情况承诺书;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建行社保卡复印件;

6.就业困难人员人员证明资料: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原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被征地证明(因土地征收落户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证或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零就业家庭其他法定劳动年龄内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以上资料由本人携带,并现场申报,申报时不选择具体岗位。

四、岗位待遇及岗位管理

按照甘肃省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及《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34-7126236

附表:

1.镇原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2.个人就业情况承诺书

3.镇原县2025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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