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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招聘5人公告(第一批次)

2025-04-22 11:23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共招5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5月12日止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5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人,管理岗位2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所留联系电话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二、应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向我单位报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8:00

2.报名方法:请填写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文件名修改为“应聘岗位序号+岗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dqrsc@nhei.cn ,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中心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考察包括谈话、档案审核、心理测试等环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中心党委会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在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中心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应聘登记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咨询电话:010-88385584刘老师。

本招聘公告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4月22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5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人,管理岗位2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所留联系电话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二、应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向我单位报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8:00

2.报名方法:请填写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文件名修改为“应聘岗位序号+岗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dqrsc@nhei.cn ,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中心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考察包括谈话、档案审核、心理测试等环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中心党委会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在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中心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应聘登记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咨询电话:010-88385584刘老师。

本招聘公告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应聘登记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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